剧本杀是围绕剧本故事,提供剧本话术、机关密室、实景场地中的一种或多种,供消费者之间互动或消费者与场所工作人员互动的文化体验形式。
上周,“地铁判官”一词占领了众多社交平台。事情起因是地铁上两位女士因座位问题发生争执,一旁的大爷参与理论,根据视频显示,当大爷一句“我占十个你也管不着”,话音刚落,忽遭旁边的小伙扇来一掌,随后扬长而去。由于小伙的举动出人意料,配上其表情动作,增加了事件的戏剧性,立即成为了网友玩梗的素材,并被广大网友冠以“地铁判官”之名,各类表情包应运而生。
在上文《关于“小程序”开发中著作权归属问题的探究(上篇)》中,笔者已经对构成合作作品中的第一点,即存在合作的意图进行说明。关于第二点,双方存在合作的事实。我们必须先从开发方和商业经营方的关系着手进行分析。
小程序的诞生早期主要是为了解决手机应用所占用的内存日渐增加,但手机内存逐渐不足的问题。与大众日常使用的手机应用相比,小程序通过扫一扫或搜一搜即可即刻进行使用,并完成多数手机应用中的“轻功能”。小程序依附于手机应用,并又在一定程度上代替了手机应用。它实现了手机应用“触手可及”的梦想,也体现了“用完即走”的理念。鉴于小程序依附于手机应用存在,因此又可被看作是一种“手机应用内的手机应用”。
最近,笔者机缘巧合下接了一个“合同纠纷案件”,委托人提供了合同文书,合同标题是“区域合作协议”。快速阅览合同后,笔者敏锐地想到了“特许经营合同”。在案件经办过程中,笔者对特许经营合同跟普通民事合同不一样的“独特之处”有了进一步的理解,在此分享给各位读者。
如今图形商标被侵权的情形多种多样,除了将图形原封不动地作为商标使用之外,还有变换形态、添加文字、截取部分商标图样、作为装潢使用、作为产品形状立体使用等等。
本文将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指导案例浅析对于员工离职一年内所完成的技术成果归属权的认定,旨在为权利人在专利权属纠纷案件中对于“相关性”的认定提供一种逻辑清晰的举证思路。
本文从“被动使用”的概念、“被动使用”保护的必要性出发,结合“被动使用”商标的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以未注册商标保护体系为框架,尝试梳理“被动使用”场景中,商标简称、昵称的司法保护路径。
店铺装潢案件具有极高的复杂性,无论是在识别权利基础还是侵权行为的时候,均需要在整体-元素-整体之间反复切换视角。
在当下快消产品盛行的时代,给商品做一个富有创意、独具匠心的包装是众多零售消费行业的选择,特别是化妆品行业,惊艳靓丽的包装瓶往往是取得女性消费者芳心的利器,这样不仅能够吸引更多消费者的目光,更有助于打造品牌IP。
本文将采用比较法的研究方法,并结合案例分析的形式,先介绍美国法下商业外观的保护制度现状,再立足于中国现行法律制度,分析中国法语境下鞋类装潢保护路径,试在对两国法律进行比较的基础上,为权利人找寻合适的司法救济路径。
本文拟通过介绍“转换性使用”的由来以及国内现有相关判例,浅析“转换性使用”的本土化适用现状。
从关于网络游戏整体画面和网络直播画面的著作权纠纷的一些判决看来,人们对作品的“固定”的认识并不完整,并因此出现了分歧。固定伴随作品的出现即存在,但一直以来,除了美国版权法,国际公约以及其他国家都没有予以著作权法上的“固定”一个明确的定义与标准。
近年来,为了更好地保护原创,不同法院针对服装款式批量模仿、抄袭的行为,做出了不少值得借鉴的案例。本文将结合最近案例,探讨此类侵权行为的破局之法。
本文在谨从上述数十起案件中撷取两件与商品包装装潢权益相关的案件,立足法院判决,一窥商品包装装潢权益归属的认定规则并飨读者。
《商标法》于2001年便确立了对已注册驰名商标的跨类保护,然而20年之后的今天,在是否应该从立法上给予未注册驰名商标跨类保护的问题上,仍然存在各种争论的声音。在“赛科医疗”商标案中,二审法院以司法实践的方式对未注册驰名商标应受跨类保护予以了确认。同时,纵观国际公约和各国立法都有不少未注册驰名商标跨类保护的先进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2022年全球创新指数:瑞士、美利坚合众国和瑞典领跑全球创新排名;中国接近前十;印度和土耳其迅速攀升;动荡时期需要由影响力驱动创新。
随着中国对外开放程度不断加深,外国企业在华所涉民商事诉讼越来越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必须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律师。因此,若外国企业需要委托律师,则只能依照相应的程序委托中国律师代理。
随着我国对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强,有不少假冒注册商标的侵权主体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商标权利人借助于国家刑事制裁手段打击情节严重的商标侵权行为确实具有更强的震慑力和更为彻底的打击效果。但在实际操作中,商标权利人要向执法机关提供更为准确的侵权线索、提供足够充分的证据,往往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精力、资金和时间成本。那么,商标权利人是否可以在侵权主体被追究刑事责任后,再向其主张民事赔偿责任,以弥补维权支出及商标声誉损失?
民商事案件中的民刑交叉是指在民商事案件审判过程中,由于各种特定因素的关联,可能会与相关刑事犯罪情节互相影响,相互牵连,产生交叉。尤其是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民刑交叉的情况屡见不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