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游戏中账号、装备、金币等虚拟财产的法律定性问题,长久以来如同一个理论迷宫,困扰着学界与实务界。对于游戏运营者、游戏玩家、第三方服务者而言,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并非一个纯粹的学术谜题,而是一个直接关系确权、管理与维权的基础性问题。传统的法律理论在试图定义它时,都遇到了难以自洽的困境。
在知识产权侵权纠纷中,委托加工是制造业常见的生产协作模式,而该模式下对于“共同实施制造行为”的认定始终是司法实践的核心争议点。委托方与加工方是否构成共同侵权、责任如何划分,不仅直接影响权利人的维权效果,更关系到市场主体的合规经营风险边界。
过去,当电商店铺因难以追踪的“恶意订单”而运营受挫,或初创企业的数据成果被以非技术手段不当攫取时,常陷入一种困境:在2019年《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框架下,很难为此类行为找到完全契合的法律定性,尤其难以通过行政执法手段快速制止。
经过第四次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于2021年6月1日正式实施,在此次修正中,诚实信用原则首次在专利法中得以明确。后在2024年1月20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中进一步明确了诚实信用原则的具体内涵,并且明确诚实信用原则适用于专利复审及无效程序。基于此,本文将通过多个案例来探讨诚实信用原则在专利复审及无效程序中的审查情况。
近年来,中国潮玩市场呈现爆发式增长,根据《2023年中国潮流玩具行业发展白皮书》,市场规模已突破1500亿元。在这一蓬勃发展的产业中,由香港艺术家龙家升创作的LABUBU精灵天团系列凭借独特的暗黑童话风格迅速走红,成为泡泡玛特旗下的王牌IP之一。然而,伴随其商业成功的,是日益猖獗的侵权仿冒行为。从线上电商平台到线下批发市场,泡泡玛特的维权之路折射出整个潮玩行业面临的知识产权保护困境。本文将围绕泡泡玛特的各类维权案例,剖析潮玩IP在维权过程中面临的困境,并探讨破局的路径,以期为潮玩行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有益的参考。
在专利法的权利要求体系中,权利要求的撰写方式直接决定了专利保护范围的大小。其中,“封闭式权利要求”与“开放式权利要求”是两种核心的撰写形式,其判断与解释规则对于专利的授权、确权以及侵权判定具有决定性影响。一直以来,封闭式权利要求多见于化学领域,但是随着《专利审查指南》的修改以及一些审判实例的出现,该区分规则在机械领域专利中的适用性已日益明晰。尽管如此,对于“由……组成”这一表述本身是否必然构成机械领域封闭式权利要求,仍存在较大争议。因此,笔者将在本文中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的几个较为典型的判例,来梳理一下机械领域封闭式权利要求的判定规则。
在面对外观设计侵权纠纷时,判断被诉侵权产品是否落入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是其中的重要环节,基于此,本文将围绕外观设计的侵权判断展开系统探讨。
原告是英国知名儿童品牌“托马斯和他的朋友们(Thomas & Friends)”,该品牌始于20世纪40年代的故事书,后发展为全球风靡的儿童动画形象。该系列卡通片生动有趣,在国内外均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深受全球青少年观众的喜爱和追捧。图1为托马斯公司正品玩具汕头素有“中国玩具之都”之称,是国内最重要的玩具产业聚集地。2023年,原告代理人在走访玩具展时,发现广东汕头的一家大型玩具工厂在展会上大量展示、销售带有托马斯公司相同或近似标识的火车玩具。随即,原告代理人展开了大量的线上线下调查,发现该工厂在多年前就曾数次受到行政处罚,但其不仅没有停止侵权,仍大规模生产和销售涉案侵权产品,并通
随着“全球购”“海淘”等业务模式逐渐发展成熟,针对侵权人利用跨境电商、进口商的合法外衣实施侵权的情况,有关涉外案件中内地判决如何在境外获得认可和执行的问题,本文尝试以香港地域为例,探讨商标侵权民事案件中被告为香港注册公司、在内地起诉及后续在香港执行内地生效判决的相关法律依据和案例参考。
根据我国现行出版管理法规,任何出版物在正式发行前都必须通过主管部门的内容审核,并取得相应的出版许可批文。在游戏行业,只有获得国家相关部门核发的版号,游戏产品才能合法开展网络运营并实现商业化变现。未取得版号的网络游戏仅能提供免费测试服务,而不得开通任何形式的充值付费功能。
当前,电商平台的搜索引擎为提升用户体验并实现流量最大化,普遍支持关键词拆分或多关键词组合检索功能。这种技术演进使得商家在商标使用上出现了新的侵权形态。不同于早期直接完整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显性侵权行为,现在更多商家采取将他人商标文字拆分、重组或乱序后使用的做法。这种更为隐蔽的“商标肢解”式操作,既保持了关键词的引流效果,又巧妙地规避了平台的内容监管机制。本文旨在探讨拆分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法律定性问题,通过分析其行为概念、法律定性、法律适用标准及已有案例,厘清此类行为在商标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视角下的裁判思路。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的最新数据,仅2025年前三个月度,我国当年商标申请注册累积数量已达1101468件[1]。可见,在商标注册便利化的改革的助推下,市场经营者品牌保护意识也得到了显著地增强。然而,与此相伴而生的是更为猖獗的商标恶意申请现象,侵权人依仗便利的商标申请流程,甚至在专业代理机构的帮助下实现更为专业化、隐蔽化的恶意申请。不同于早期以囤积倒卖为目的的抢注行为,当前恶意申请还表现为竞争者间的“混淆性注册”等类型,其行为模式已演变为系统性的市场竞争策略。本文将聚焦商标恶意申请的规制路径,从适用逻辑与责任承担主体两个维度就该问题展开探讨。
近日,由敦和律所代理的克里斯提·鲁布托公司诉郑某、林某等六被告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除认定了六被告构成商标侵权外,法院还突破了私域交易关于销售数据的举证难点,并结合多个维度将涉案8个接单微信号的交易流水全部纳入赔偿基数,并据此适用惩罚性赔偿全额判赔1018万。目前一审判决已生效。
近期,我所在专利无效宣告代理工作中取得重要成果,在代理苏州某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与重庆某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两起专利无效案件中,我方代理请求人一方成功将涉案两件实用新型专利全部宣告无效,涉案两件实用新型专利分别为第ZL201720869128.0号“一种体外反搏装置”实用新型专利及第201720869287.0号“一种体外反搏床体结构”实用新型专利。在这两场“专利攻守战”中,一件外观设计专利(CN301106738D)成为案件的关键证据,虽然该外观设计专利文本中没有注明任何关于产品各部件功能的信息,但合议组最终仍采纳了请求人的观点,在该外观设计专利公开的基础上,结合技术启示,认定涉案实用新型专利不具备创造性。
近日,在敦和律所代理的装潢侵权不正当竞争投诉案件中,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娇兰公司“帝皇蜂姿复原蜜精华”的产品外观构成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包装、装潢,并对擅自使用与娇兰公司商品装潢近似装潢的某化妆品生产商做出行政处罚,责令其停止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处以2万元的罚款。
知产新闻 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国际研讨会在广州举行 上海推出多项知识产权保护新举措 湖南省强化重点商标与企业名称的联动保护 法规政策 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完善不正当竞争行为相关规定 《四川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办法(试行)》12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数据产品知识产权登记存证暂行办法》12月8日起施行 《杭州市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典型案例 上海黄浦区成功化解一起注册商标专用权纠纷 福州市闽清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某鞋店将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用案 莆田市市场监管局查处郑某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案 厦门市同安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朱某某销售侵犯“贵州茅台”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互联网技术的日新月异,彰显了国家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的活力,对于原有技术和产品都会带来一定挑战,这在某种程度上可以激发企业之间的良性竞争和产品创新,满足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但是,技术的开发不能脱离法治的框架,不能侵害其他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本文选取了三个互联网企业的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并进行评析,希望对互联网企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以及把握产品开发的合法边界提供有益启示。
在跨境电商蓬勃发展的当下,外观设计专利侵权问题日益凸显,成为众多跨境电商平台卖家不容忽视的风险隐患。中美作为全球两大重要经济体,在跨境电商贸易中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由于两国在法律体系、市场环境等多方面存在差异,其外观设计保护制度也有着明显不同。对于跨境电商卖家而言,深入了解中美外观设计保护的区别,是有效规避侵权风险、保障自身业务顺利开展的关键所在。无论是在产品上架前的专利检索与分析,还是在遭遇侵权指控时的应对策略,都离不开对两国相关制度差异的精准把握。本文通过对中美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制度的比较分析,揭示两国在保护范围、审查程序以及侵权判定等方面的不同,旨在为相关从业者提供参考。
在《让盲盒玩具知识产权保护不再“盲目”——浅析权利人视角的维权策略(上篇)》中,笔者已从著作权视角,从盲盒玩具的作品属性以及维权可主张的权项两个方面对盲盒玩具的著作权保护策略进行了相应讨论与分析。本部分,笔者将继续从商标权、外观设计专利权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角度出发,探讨盲盒权利人维权可选择的其他保护路径。
近年来,盲盒玩具市场发展方兴未艾。依据天猫发布的《95后玩家剁手力榜单》,潮玩手办类产品已成为当代年轻人最推崇的兴趣爱好。[1]多份盲盒行业市场发展报告显示,2024年中国盲盒玩具的市场规模已逾300亿元,市场规模宏大。以泡泡玛特公司为例,其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的平均毛利率已高达64.9%。[2]在繁荣的产业背景及品类暴利的诱因之下,各类侵犯盲盒类玩具知识产权的案件层出不穷。有鉴于此,本文将结合大量实务案例,从著作权、商标权、外观设计及不正当竞争的多维度视角出发,对盲盒玩具权利人知识产权的保护路径进行探讨,以期为盲盒玩具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有益思考。